国家工商局禁令
2008-04-28 16:39:58.0

国家工商局禁令

 

 

一、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、收费。

二、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、罚款和扣押物品。

三、严禁索要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;严禁接受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及各种消费。

四、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、报复监管对象。

五、严禁酒后执法。

六、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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