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工商局禁令
一、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、收费。
二、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、罚款和扣押物品。
三、严禁索要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;严禁接受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及各种消费。
四、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、报复监管对象。
五、严禁酒后执法。
六、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。